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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3 21:34:56 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质[2022]1号
辽宁省苗种执法总队:
你单位12月16日《辽宁省水产品苗种执法队关于变更检测机构名称的请示》(辽苗执发[202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辽宁省渔港与水产苗种中心变更为辽宁省水产苗种执法队,法人代表由林军变更为高广斌,原单位所取得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2020]农质检核(辽)字第0004号)的检测机构名称进行变更为辽宁省水产苗种执法队,证书编号不变。
此复。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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