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指示性物种水生态“晴雨表”。依托国、省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点位,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禁捕效果评估、圆口铜鱼种群恢复试验(一期)、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等系列活动。新监测到长鳍吻鮈和红唇薄鳅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态势总体向好,物种多样性水平稳步回升。
2.筑牢生物多样性“安全网”。严格执法保护,与毗邻的“一省三市(州)”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与法院、公安、人社、市场监管、林竹等市级部门建立局际协调机制,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禁捕以来,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431起,其中刑事案件571起,移送起诉959人,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
3.打造美丽河湖“示范带”。深化修复行动,加强涉渔工程生态补偿力度,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连续三年开展长江鲟野外繁殖试验并取得突破。禁捕以来,全市共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17次,放流长江鲟、胭脂鱼等珍稀特有鱼类1687万尾,落实生态补偿资金1.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