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经研究审定,现发布《2023年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和采用计划》。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7日 2023年安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关于修订〈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一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企业自主投档产品第三方审核工作。审核情况公示后,我厅及时组织进行了复核。现将通过复核的 740
根据《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农机管〔2021〕2 号)和《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皖农办机〔2020〕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猴魁茶捏尖定形烘干机》等2项专项鉴定大纲,
根据《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办法(试行)》等要求,我厅组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支持农机排放标准升级,落实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关于“2022
根据《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农机管〔2021〕2号)和《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皖农办机〔2020〕4号)要求,我厅组织对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进行了制修订。现将通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安排,我省将结合农业机械集中鉴定,对丘陵山区机械开展现场演示评价,请相关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1)按照《安徽省农机购置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第二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企业自主投档产品第三方审核工作。审核情况公示后,我厅及时组织进行了复核。现将通过复核的 217
11月17日~18日,全省丘陵山区特色农业机械集中鉴定和现场演示评价活动在宣城市宣州区举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胡刚出席活动开幕式并讲话,宣城市政协副主席陈红英致辞。 胡刚在讲话中指出,在举
根据《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办法(试行)》等要求,我厅组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的通知》(农办机〔2022〕1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安徽省202
各有关企业: 我省在组织专家对2022年企业自主投档产品第二次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涉嫌违规投档。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
为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向绿色、高质高效转型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549号)要求,对新研发的补短板强弱项的农机装备给予扶持。在企业自主申报、市级初审、省组织专家评审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日前,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706号),下调部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
各有关企业: 我省在组织专家对2022年企业自主投档产品第一次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涉嫌违规投档。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一轮连栋温室补贴试点工作,我厅组织起草了《安徽省连栋温室补贴试点方